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成立于1985年12月,行政单位,对上接受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自治区交通厅是行业主管部门。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自治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输市场管理。
机关内设办公室、公路科、综合计划科、运输科、公路养护科、财审科等科室。局机关下设有自治州交通战备办公室和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两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1人(其中:工勤编3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工勤2人);事业编制14人,其中:自治州交通战备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实有1人;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实有11人;全局实有在职人数总计39人。
现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8人。
二、2014年收支情况:
2014年的总收入为:198835450.76元
财政拨款8402970元,其他收入190251149.2元(基本建设户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2014年的总支出9348769.27元
基本支出为4049101.56元,项目支出为5299667.71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5436.87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284450.4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9802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69080元(办公设备购置39480元,专用设备购置2960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为43323.5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7094.5元,较上年减少59.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29元,较上年减少54.24%,无因公出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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