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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州环境监察支队决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2-20 13:47:4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州环境监察支队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州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接受授权和委托,调查处理全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组织开展排污费征收等工作。负责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稽查科、环境监察一大队、环境监察二大队、环境监察三大队。

(三)人员编制

纳入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范围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计25名,实有在职人数20人。退休人员9人。

公务用车辆编制6辆,实有公务用车3辆。

二、年度经费收支情况:

州环境监察支队2014年度各项收入共计22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1.95万元,其他收入0.3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0.30万元)。

州环境监察支队本年支出29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70万元;专项业务支出(排污费)66.73万元。

州环境监察支队年末结余124.66万元,该资金为专项业务费结余,用于下一年度专项业务工作支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结余24.598万元(因车辆购置手续暂停,用于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车辆);财政拨款日常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结余100万元,2015年继续用于各项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2014年州环境监察支队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2014年州环境监察支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20.74万元。

1、本年度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19.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6万元,与上年同期运行费相比下降2.25%。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0.79万元),与上年度接待费支出相比下降41.04%。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监察总队、兄弟地州(石河子、塔城等)部门来我州检查指导以及县市、基层单位来我单位办理业务工作时的接待费用开支。


州环境监察支队:2014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