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5〕13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团委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昌吉州团委部门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团委主要职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自治州团委在自治州党委和区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领导全州共青团的工作;领导州青学联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州性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2、参与全州青少年法规制度的宣传、实施等工作,负责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物。
3、组织全州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完成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区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指导全州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6、指导全州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以及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7、负责全州青年统战工作;做好与区外青少年的友好交流合作。
8、组织实施全州“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9、指导州、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与管理。
10、承办州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活动中心主要职能: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寓教于乐,对青少年儿童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等方面的业余教育。
2、以社会效益、人才效益为主导,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有机统一。
3、通过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校内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兴趣培训班、科普活动班、青少年军警校、法制税校、春夏秋冬令营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生活,发展对他们科学、技术、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创造才能,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组织自治州青少年儿童与州内外青少年儿童的交流与学习,组织参加全国、区、州大赛,增进地区间青少年儿童的了解与友谊。
5、指导各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的工作
6、承办昌吉州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昌吉州团委下设办公室、少工委办公室、青联秘书处,行政编制人数为10人、工勤编制为1人,退休人数为1人。昌吉州团委下属单位昌吉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为8人。
二、部门年度收支情况、对部门年度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变动情况、部门预决算差异说明和其他需说明事项。
根据昌吉州《关于批复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昌州财行〔2014〕68号),昌吉州团委2013年项目支出结余76173.56。2014年决算收入为2812432.97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2216986.2元,其他收入595446.77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州团委支出总额为2843885.62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712.06元,项目支出1016173.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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