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06-2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征求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 |
为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相关规定,拟废止由我局牵头联合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印发的《昌吉州校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此文件不在作为校车管理的依据。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3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单位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西路13号
联系电话:0994-5309709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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