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06/2018-000030 | 信息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22 |
| 文 号: | 昌州公党〔2018〕1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州局各党支部:
《昌吉州公安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党支部根据工作要点提出的目标和措施,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局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州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将在局党委和州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大力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局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为更好聚焦、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维护全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政治引领,切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实抓好
1.坚定政治立场。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党领导一切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体领导的若干规定》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引导党员民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忠诚警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
2.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党员民警经常性的学习内容,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在党员干部中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牢记、自觉践行党的宗旨。
4.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公安部党委关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查处公安队伍中违反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案(事)件,坚决清理公安队伍中的“两面人”。
二、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
5.加强常态化理论学习。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治疆方略与公安机关职责结合起来,确保信仰坚定、忠诚可靠、敢于担当。
6.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要求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系列主题活动,突出公安特色和局机关特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
7.持续强化“总目标”和反分裂斗争教育。持续深化全警“总目标”教育,进一步筑牢“总目标”意识。把党规党纪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让党员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发声亮剑活动,深入揭批,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广大党员民警引为镜鉴。
8.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继续抓好党员民警队伍教育,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开展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分管局领导和支部书记上党课,全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机关党员民警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
三、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9.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局党委统筹推进责任和党支部具体落实责任,深化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推进党建工作常态长效。
10.着力党支部的提升组织力。按照强化政治功能的要求,创新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切实把基层党支部打造成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坚强战斗堡垒。
11.扎实做好基础党务工作。进一步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及时换届、改选。进一步完善“五好党支部”考评细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指导、考核力度,推动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生活制度,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落实发展党员政审、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
1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3.建立党建例会制度。建立完善局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14.推进述职评议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规范述职内容和评议程序,强化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推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取得双赢。
四、强化纪律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15.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实施办法和“十改进、十不准”规定,紧盯“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防范在前,从严执纪,公开曝光,做到反“四风”“四气”、树新风正气。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新时代公安机关新变化,提高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16.严明党的纪律。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民警严守党的纪律,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养成纪律自觉。
17.从严管理监督党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发挥好谈话提醒、主动约谈作用,各支部每半年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党委报告一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情况,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加强对党员民警尤其是高风险岗位民警的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18.强化党内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19.加强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日常的学习、培训和工作中,积极开展20个廉政教育月、廉政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崇廉尚俭廉政文化氛围。紧盯年节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强调正风肃纪,做到警钟常鸣。充分发挥正面教育的激励作用和案例教育的警示作用,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民警学习、看齐,对本地本部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通报曝光,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民警。
五、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推动新时代党建工作取得新发展
20.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党风廉政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切实抓好局机关党建日常督查和支部书记抓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述责评议考核等工作。将工作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评优、评先和晋职、晋升挂钩。
21.加大党建考核力度。制定州局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标准,实行日常考核、阶段性重点工作检查、年终述职评议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考评力度,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22.实行问责机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职,责任范围内党建和党廉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导致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2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学习,提升党建理论素养和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大日常培养和推荐使用力度,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敢担当的党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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