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06/2017-000034 | 信息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6-10-19 |
文 号: | 昌公电传发〔2016〕68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公安机关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公安局,州局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度重视并强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公安厅党委决定针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昌吉州公安机关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2016年10月19日
昌吉州公安机关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听党指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以落实各项规定为重点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维护全州社会稳定和坚决打赢反恐维稳硬仗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管党治党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各项任务落地生根。督促公安机关各级纪检部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规定、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督方法;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纠正“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新、抓出新风、形成习惯、取得实效。
三、“回头看”工作重点
(一)看制度建设情况。重点看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相关配套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对中央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因公出国(境)、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关于禁止收受红包、礼品和各种购物卡,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出入私人会所的强化执行情况;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强化监督的情况。
(二)看履行责任情况。重点看各级党组织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体责任担当是否到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落实措施是否具体等问题;纪检部门是否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散”等问题。
(三)看监督检查情况。重点看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紧盯年节假期,持续保持作风整治高压态势,通过拓宽监督渠道、强化通报曝光等方式,发信号打招呼,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营造崇廉尚俭氛围的情况。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清理会员卡、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清理奢华浪费建设、“八个严禁”、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看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重点看公安机关各级纪检部门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以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享乐奢靡,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从严查处;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盯住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查快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守住底线,严防反弹;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的情况。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州局成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韦新建 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倪江兵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志明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州局纪委、政治部、警令部、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具体负责“回头看”活动的安排部署、学习宣传、督导检查、整改落实和固化提高等工作。各县、市局依照方案要求,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回头看”活动的各项工作等。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6年10月19日—11月10日)。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纠正“四风”问题的相关要求,对“回头看”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二)监督检查(2016年11月10日—11月25日)。州局成立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以及开展“回头看”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单位(部门),并督促抓好整改。
(三)整改落实(11月25日—12月25日)。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结合问题清单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各县、市局及州局各支部于12月25日前形成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报告报州局纪委。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全州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自觉对照检查,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回头看”工作,亲自部署工作、亲自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发挥以上率下作用,确保“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内外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布举报监督电话、邮箱,全方位、多渠道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的投诉举报。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到认真受理、快速查办、限时办结、及时回复。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着力完善内部的监督机制,要加强前置性监督检查环节,主动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问题并制定完善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聚焦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扎实开展好“回头看”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上,始终保持工作压力,推动工作成为常态、取得实效。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四)强化责任追究,从严正风肃纪。各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快查快办,严肃追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予以通报曝光。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失职失责案件的查处,对工作中的失职失责渎职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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