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科学技术局作为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备案、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以及监管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规范开展工作等。我们致力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对于违反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取消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但这些措施的实施主体并非特指州科技局。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如果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政府部门(如市场监管、科技管理等)进行调查和处理。州科技局在此过程中主要承担协助调查、提供必要信息和资料等职责。
虽然州科技局不具备直接的行政处罚权,但我们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监管,确保其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我们也将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截至2025年3月31日,昌吉州内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未发生违反科技成果管理规定行为,没有“对违反科技成果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的行政处罚。同时,我们呼吁广大公众及社会各界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科技成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于发现的任何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政府部门举报和投诉。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州科技局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昌吉州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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