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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参评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成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2 14:16:0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新科成字〔2021〕48号)要求,现对通过形式初审,提名参评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共3项)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9月2日-9月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重新提名参评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成果持有异议的,以实名书面方式向昌吉州科技局综合科提出(匿名不予受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启豪

联系电话:0994-2345564

通讯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

邮编: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