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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昌吉市首批7辆专用校车交付使用
发布日期: 2024-08-30 18:54:08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市首批7辆专用校车交付使用

索  引  号CJS027/2024-00006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昌吉市教育局发文日期2024-08-30 19:21:38
名        称昌吉市首批7辆专用校车交付使用
文        号
主  题  词昌吉市 交付 使用
来        源昌吉市零距离
内容概述

日前,昌吉市举办校车交接仪式,首批7辆29座校车交付使用,将为昌吉市第十三小学和阿什里乡的近千名学生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这标志着昌吉专用校车进入新的运营阶段。



为深入实施教育优质均衡行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于今年开展中小学专用校车配备工作。此次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原则,为除试点玛纳斯县外的其余6县市配备中小学专用校车167辆,其中昌吉市7辆。昌吉市第十三小学副校长马月表示:“新的校车非常地实用,我们作为学校一方,以后也会管理好、用好校车,为学生做好服务。”


据了解,首批配备的中小学专用校车为长头校车,配备有高强度钢骨架、3H金刚闭合环结构和全冲压金属车身,在为驾乘人员提供有效安全防护的同时,具有舒适的驾乘体验及良好的道路适应性和耐候性。



校车采购中标企业福建省厦门市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疆区服务经理杨军说:“考虑到学童的身高、体重,我们采用了专门的校车座椅。我们将用优良的产品、稳固的服务,保证这批校车在昌吉市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