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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行动 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1 10:45:49 来源:昌吉州教育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州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州党委、人民政府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现将《自治州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11日

自治州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教育系统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因贫失学辍学实现动态清零,各学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应助尽助,为全州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历史性胜利。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自治州实际,特制定五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四个不摘”,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为昌吉州“十四五”期间主要目标任务和2035年远景目标贡献教育力量。

二、工作目标。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

(一)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1.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

目标: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措施: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联控联保责任,推行“七长责任制”和“双线控辍”,形成控辍保学合力。健全数据对比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加强对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复反弹,持续保持控辍保学动态“清零”成效。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乡村教育教学质量。

2.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

目标:乡村学校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进一步提升。

措施: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改善乡村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运动场等教学和生活设施,补齐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提升学校办学能力。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模适度,有利于保障教育质量,继续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边境县学校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促进学校布局建设与人口流动趋势相协调,切实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3.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发展成果。

目标:实现乡村中小学信息化教学环境全面普及,学校网络进一步提速扩容,教育信息化质量进一步提高。

举措:巩固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加快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补齐乡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逐步迭代更新老损信息化教学设备,实现乡村中小学信息化教学环境全面普及。依托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助力乡村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持续完善昌吉州教育云平台建设,推动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实现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质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普遍化。提升农村地区师生信息素养,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4.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

目标:乡村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水平明显提升,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

措施: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新教规〔202111号)文件精神,实施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等,优先满足农村地区对高素质教师补充要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落实教育援疆政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做好“组团式援疆”支教工作和福建智力援疆“五个一百”工程。加强对乡村学校校(园)长教师的培训,加大送教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帮助乡村学校提升教育质量。继续选派教师前往木垒县中学开展“组团式”援教工作。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确保教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待遇按标准发放到位。

5.巩固拓展推普脱贫成果。

目标:进一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持续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和各级各类学校混班混宿全覆盖成果,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质量监测、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计划和经典润乡土计划,开展大学生推普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二)延续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6.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目标:保障各学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

措施: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州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确保各学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应助尽助,落实到位。充分利用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持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资助政策知晓率。

7.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目标: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质量,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措施:根据自治区时间节点安排,落实好自治区试点县市及内初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加强营养配餐指导,提升供餐质量,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推进原材料配送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任、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环节全程视频监控。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供餐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8.加强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目标:农村儿童平安健康成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措施:健全关爱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建立健全乡村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体系,帮助农村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9.持续做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目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措施:精准摸排低收入家庭、团结关爱家庭、身体残疾毕业生底数,详细了解自身条件、家庭情况、求职意愿、问题困难等,“一人一档”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主动了解掌握毕业生的就业意愿、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实时掌握就业动态,“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和咨询,帮助坚定就业信心,推荐就业创业机会,促进多渠道就业、高质量就业。

(三)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10.实施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行动。

目标: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措施:持续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办好一批专业设置合理、面向区域产业服务能力强的职业院校。职业院校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设置职业教育专业,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生产性实训基地和现代学徒制专业试点建设,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推动职业院校发挥培训职能,广泛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促进创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落实职业教育“双兜底”政策,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推动职教集团突出特色专业服务地方经济能力。推动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利用内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提升我州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水平。

11.扩大乡村学前教育优质资源。

目标:为乡村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措施:继续落实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农村适龄幼儿免费入园,巩固农村学前教育“应入尽入”成果。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大乡村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深化县域学前教育联盟管理机制,发挥优质园引领带动作用,提高乡村薄弱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乡村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材料和图书,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保教并重,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12.推进县域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目标: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措施: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成果,发挥示范性高中引领作用,推动区域内普通高中融合发展,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加强课程管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激发办学活力,推动形成“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高自主选择能力。继续实施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

13.提升高校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目标:发挥高校优势资源,为乡村振兴培养更多更高层次人才,引导高校人才和科技创新主动服务、深度参与乡村振兴。

措施:落实好高校定点帮扶政策,继续选好用好帮扶干部,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做好条件保障。加大涉农专业建设力度,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以昌吉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为依托,打造升级版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落实国家“开放教育一乡村振兴支持计划”,为农民和村镇基层干部提供不离岗、不离乡、实用适用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引导高校科技创新主动服务、支持高校与乡村在农业、产业等开展深度技术合作,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14.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目标:健全特殊教育保障体系,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零拒绝、全覆盖。

措施:建立多部门协作、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的管理运行机制,各县(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全面规范评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和适应能力,就近就便,分类安置。加强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指导普通学校落实“一生一案”,实施个别化教育。

15.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

目标:积极探索乡村振兴育人模式,进一步深化立德树人成效。

措施: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国情区情州情教育和思政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深度实践,进一步深化立德树人成效。持续深入落实《自治州关于深入开展脱贫群众感恩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多形式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教育引导脱贫群众增强自立自强意识,激发内生动力。鼓励职业院校、中小学积极探索乡村振兴育人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州负总责,县(市)及乡镇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建立各级教育、发改、财政、乡村振兴部门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做好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全州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乡村振兴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帮扶资金使用中的奢侈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完善政策保障。进一步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义务教育学校重点建设、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教师培训中心建设、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等教育领域重点项目纳入昌吉州教育“十四五”规划。加强资金监管使用,严肃财政纪律。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督促各县(市)全面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三)鼓励社会参与。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工作合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讲好昌吉教育振兴乡村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