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 涛
同志
领导职务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疫情防控、国防动员、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工业领域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兵地融合工作、依法治州工作。负责工信领域经济运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协调油地关系,支持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协调保障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需平衡,中欧班列运力协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工作。负责园区经济发展具体工作,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园区建设和管理综合协调,自治区级园区设立、调整的审核申报,经济运行监测和组织考核评价,园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以及指导协调对外区域经济合作。负责工业领域绿色制造体系、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监察和能效管理,指导工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建材行业发展等。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维护稳定、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按要求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业务科、园区管理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领导履历
现任昌吉州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阜康市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办)常务副部长,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科技局局长,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常务副部长(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