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信息公布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2018年第26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并报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现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业名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种类与数量
综合利用企业: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2020年粉煤灰综合利用量247135.8吨;2021年粉煤灰综合利用量248962.3吨;2022年粉煤灰综合利用量212781.8吨;2023年粉煤灰综合利用量210264.72吨;2024年粉煤灰综合利用量202554.2吨。
二、综合利用产品名称
2020年粉煤灰超细粉247135.8吨;2021年粉煤灰超细粉248962.3吨;2022年粉煤灰超细粉212781.8吨;2023年粉煤灰超细粉210264.72吨;2024年粉煤灰超细粉202554.2吨。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新疆绿企家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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