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04-26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工信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
昌吉州工信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切实开展好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根据《2023年自治州“安会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昌州安办字〔2023〕33号)要求,结合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全州工信系统上下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以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总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昌吉州工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树忠 州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令 萍 企业指导和安全生产科科长
杨 涛 园区管理科负责人
李 铭 综合业务科科长
苏 凡 规划投资和产业政策科科长
张 婷 电子信息及信息化发展科科长
孙 超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负责人
陈大鹏 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丁 胜 企业指导和安全生产科副科长
张 军 企业指导和安全生产科
蔡生建 企业指导和安全生产科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在企业指导和安全生产科,承担“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事务,协调、指导相关工作。(联系电话:2330499)。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基层延伸,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每周向州工信局企业科办公室上报1篇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推送昌吉州主流媒体宣传。
2.组织开展“一把手谈安全”活动。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主题,开展宣讲活动,谈体会、谈举措、谈落实,并通过县市(园区)媒体每周发布1条高质量宣传稿件或视频。
3.开展警示教育。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加强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明确的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个层面18项重点任务、昌吉州202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相关要求的学习和领会,督促所属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推动企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集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1.积极组织企业线上科普活动。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积极组织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等活动,动员广大企业员工参与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答题、“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学习活动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2.深化开展企业全员化宣传。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安全宣传“五进”要求,突出行业领域特点和需求,将安全公益广告、微视频等安全公益视频作品在企业办公电(楼)梯广告屏,户外公共电子显示屏统筹持续播放;在企业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让企业员工处处能看到各种形式的“安全提示”,形成“立体”宣传声势的宣传。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1.广泛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情况。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做法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先进事例。
2.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广泛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一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各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互查活动,对于践诺不到位的责任人和部门,明确整改时限,有效推动承诺内容的落实。二要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三要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加大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企业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采访报道。
2.组织开展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曝光。
3.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昌吉州安全隐患举报平台”等举报渠道的宣传。要深入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内部吹哨人”制度,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企业全员积极排查和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常态高效开展企业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应急避险能力。
1.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企业从业人员应急演练。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求,开展各行业领域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
2.常态化普及企业从业人员应急逃生知识。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及时将各类演练活动制作成科普小视频,或者制作与企业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应急逃生动漫、科普作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持续播放,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应急安全意识以及自救互救能力。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及时将演练视频汇总上报至州工信局企业指导和安全生产科办公室。
(六)大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
6月16日,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本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记者,走进企业、工业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观摩实战化应急演练,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6月16日当日企业可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组织企业安全监管人员专家走进车间、走进班组,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解答企业员工疑惑,回复群众咨询。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举措,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活动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通安全宣传的“最后一公里”,落实部门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公民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安全风险防控和重点隐患整治。
(三)强化督导,做好总结。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督促和指导,认真策划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进展、创新亮点、活动总结等,州工信局将对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开展活动及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请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6月1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半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小结、《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及有关视频、图片等资料,6月25日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及有关视频、图片等资料报送州工信局企业指导和安全生产科办公室。
联系人:蔡生建 联系电话:0994-2330499、2332332(传真)137798578555
邮箱:562479470@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上一篇: 关于2023年自治区中...
下一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