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七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印发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电机组关停计划的通知》(新工信电力〔2019〕10号)要求,昌吉州工信局已完成全州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并会同自治区工信厅电力处、州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和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行业专家进行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电厂名称 | 机组编号 | 机组容量(万千瓦) | 所在县市 | 备注 |
1 |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糖业分公司 | #1 #2 | 2*0.3 | 昌吉市 | 背压 |
2 | 玛纳斯县舜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2 | 1*0.6 | 玛纳斯县 | 背压 |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即日起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上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举报或反馈(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州政府综合楼4楼,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420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2342133,联系人:刘扬)。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和电话,州工信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负责。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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