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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乌昌石”区域实施采暖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09 13:23:5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经信委,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发展局:

根据州政办《关于印发<乌昌石区域昌吉州四县市两园区2018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8]98号)的相关要求,对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采暖季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碳素、电厂等行业的工业企业进行错峰生产。为切实做好错峰生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园区要尽快将本区域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碳素、电厂等行业的工业企业采暖季生产情况排查,并填报《乌昌石区域昌吉州四县市两园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情况表》(见附件1)。

二、各县市、园区根据州政办《关于印发<乌昌石区域昌吉州四县市两园区2018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8]98号)的要求,对本辖区内上述行业的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提出初步方案,州经信委将根据各县市、园区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下发执行。

三、各县市、园区在制定错峰生产企业初步方案时,要明确企业是否整体停产,部分停产的要明确到停产的生产线(工序)、设备等以及停产时间。

四、在实施错峰生产期间,如有企业因环保、安全等不达标未完成治理目标或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一并纳入本县市、园区错峰生产计划。

五、企业生产设备、工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限制类的,应适当提高错峰限产时间或停产。

六、请各县市、园区高度重视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进行详细摸排,并结合实际提出错峰生产方案,于2018年10月14日前将方案及《乌昌石区域昌吉州四县市两园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情况表》报至州经信委产业发展科。

联 系 人:王玮中

联系电话:2342133 18109949933

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