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15/2019-000010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经信委 | 发文日期: | 2018-08-03 |
| 文 号: | 昌州园区办[2018]1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认真做好整改销号工作的督办通知 | ||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玛纳斯工业园区管委会、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阜康工业园区管委会、吉木萨尔县工业区管委会:
按照昌州党委字〈关于报送昌吉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函〉[2018]8号文件精神、陈旭忠副州长和我委主要领导安排要求,请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玛纳斯工业园区管委会、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阜康工业园区管委会、吉木萨尔县工业区管委会按照时间节点必须全部完成重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工作,切实做好自治州整改销号工作。
请以上园区对照《关于印发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严格责任落实、严格销号标准、严格格式要求,按照“销号流程、销号标准”,分类归档,完善各项销号佐证资料,同时,请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玛纳斯工业园区管委会、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阜康工业园区管委会、吉木萨尔县工业区管委会将整改销号资料于7月10日报送州经信委园区科初审。(联系人:令萍 13779855088)
附件:县市园区重点整改任务销号档案资料格式归类要求
昌吉州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附:
县市园区重点整改任务销号档案资料格式归类要求
请各县市园区对照《关于印发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补充完善销号档案资料。
1、销号台账封皮 (按规定字号要求填写)
2、销号目录
3、销号归类分类内容:
(1)项目验收结论档案(县市整改组长签字后的申请表、销号情况说明、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环保验收情况、整改验收情况报告、整改情况公示(截图)等)资料;
(2)重点整改任务档案(整改方案、目标及措施,会议部署及安排,政策制度,工作推进、督办及通知,月(季)调度会、考核问责、检查影像等)资料;
(3)项目论证档案(项目前期论证、可行研究报告、土地手续、立项批复、项目环保批复、项目验收会议议程及验收审查意见、固废及污水达标检测情况、应急预案、影像照片等)资料;
(4)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档案(工业园环保机构名称、机构编制、环保长效机制和制度、环保机构编制和实际工作人员)等资料
上一篇: 关于2021年自治区中...
下一篇: 关于新疆晶鑫硅业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