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经信委、国网供电公司:
近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能源局、兵团发改委、兵团工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8﹞69号),从交易的市场成员权利和义务、准入和退出标准、交易品种周期和方式、价格形成机制、交易组织、安全校核、合同签订与执行、辅助服务、计量和结算等十四章内容,进一步规范了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现将《通知》原文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遵照执行。附件也可在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xjb.nea.gov.cn/)。
附件:《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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