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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核实钢铁、铸造用生铁行业企业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09 17:41:0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和玛纳斯县经信委:

为加强自治区钢铁、铸造用生铁行业企业管理工作,推动钢铁、铸造用生铁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浸信委根据各地报送的钢铁、铸造用生铁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及调研掌握的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核实钢铁、铸造用生铁行业企业落后生产装备的通知》(新经信原材料[2018]519号),汇总形成了自治区钢铁行业落后装备情况表(附件1),自治区铸造用生铁行业落后装备情况表(附件2)。

现将自治区钢铁行业落后装备表、自治区铸造用生铁行业落后装备表印发你们,请各县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再次对钢铁、铸造用生铁企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进行核对确认,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如有遗漏钢铁、铸造用生铁行业企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附件1、附件2未列出的),尽快报经信委。

二、对附件1、附件2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有异议,需提供但并不限于以下证明资料:核准备案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施工图、验收报告等,涉及土地、环保、安监、质检等部门相关批复文件,工艺装备正常生产数据,铸造用生铁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生产销售资料等。

三、自治区将统筹安排部署钢铁和铸造用生铁行业企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相关处置工作,各地对存在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瞒报、虚报、漏报的,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请各县市务必于4月13日前将钢铁和铸造用生铁企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核对确认情况,正式文件报经信委。逾期不报,视作认同无意见。

联 系 人:王玮中

联系电话:2342133 18109949933


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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