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2017年自治州经信委工作实施要点》意见的函
各县(市)经信委、园区;州直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近期中央环保督察、安全督查工作和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取缔“地条钢”和“散乱污”企业治理等专项工作,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我委制定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2017年自治州经信委工作实施要点》,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将意见于9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盖章后反馈州经信委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王玮中、葛文琳
联系电话:0994-2342133
QQ邮箱:1010642028qq.com
附件: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2017年自治州经信委工作实施要点
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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