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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4 13:00:4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5/2017-000063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昌吉州经信委 发文日期: 2017-08-14
文  号: 昌州经信〔2017〕14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的通知

各县(市)商经委,昌吉国家高新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局:

根据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的通知》要求,昌吉州经信委将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7年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人员奖,须已于201571日至20161231日期间通过自治区级(及以上)新产品鉴定,且未获得过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有功人员奖励的产品。

二、请各县(市)、园区按《办法》规定的申报要求、组织辖区企业填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奖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申报材料(请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含汇总表),于2017820日前报昌吉州经信委科技与装备科。

联系人:孟艳芳 马合沙提

话:09942353785

箱:614716502@qq.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