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15/2017-000063 | 信息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经信委 | 发文日期: | 2017-08-14 |
| 文 号: | 昌州经信〔2017〕14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的通知 | ||
各县(市)商经委,昌吉国家高新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局:
根据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的通知》要求,昌吉州经信委将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7年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人员奖,须已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自治区级(及以上)新产品鉴定,且未获得过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有功人员奖励的产品。
二、请各县(市)、园区按《办法》规定的申报要求、组织辖区企业填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奖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申报材料(请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含汇总表),于2017年8月20日前报昌吉州经信委科技与装备科。
联系人:孟艳芳 马合沙提
电 话:0994-2353785
邮 箱:614716502@qq.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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