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信委,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局,昌吉国家高新区产业局,昌吉国家农业园区产业局:
为加强对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自治区经信委将对2010年以来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核查验收,现将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2010-2014年的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项目,年底前必须完成验收。
二、项目验收流程
(一)项目承担企业填报项目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材料。2010-2013年的项目,企业从自治区IT三会网站(网址:http://www.xjsia.org.cn)“三会服务—电子基金项目验收”栏目下载《项目验收表》;2014年后的项目,企业登录《电子信息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系统》(自治区经信委网站—网上办事—项目申报—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系统链接)按要求填报《项目验收表》,并打印验收材料。
(二)各项目承担企业取得所属地经信委出具推荐意见后,将申请验收的材料报自治区IT三会(地址:乌鲁木齐市红旗路百花村软件园702室)
(三)自治区IT三会初审项目单位的申请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验,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四)自治区经信委对验收的项目出具通过、延期和不通过等验收结论。自治区IT三会对验收的项目文件进行归档整理,并告知项目承担企业验收结果。
(五)对延期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应及时对项目进行整改,按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对未通过项目验收的单位,按《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收回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承担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辖区内未验收的项目,立即与企业对接,指导、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2.对所有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单位将项目检查情况于6月30日报送州经信委信息化推进科。
项目验收联系人:杨作财(三会)
联 系 电 话: 0991—7793921 18099206664
邮 箱:xjshmsc@126.com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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