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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拆除中频炉处置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6-20 18:33:30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经信委工作安排,昌吉州2017年6月顺利完成吉木萨尔县鑫晟利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新疆闽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新疆新安特钢有限公司、新疆航峰铸金属造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28台中频感应炉拆除工作。为防止拆除设备再次流入市场形成产能,特制定本处置方案如下:

一、为防止已拆除中频炉设备向异地转移,建立企业中频炉监管台帐,明确企业所在地相关园区管委会和经信部门负主体责任,并将所拆除的中频炉、变压器等主要设备进行封存处置。

二、企业如需进行其他方式处置,需提前报企业所在地园区管委会和经信部门,经园区管委会和经信部门核实批准同意后方可另行处置。

三、企业如采取暴力销毁方式对中频炉进行销毁,销毁时留存视频图片资料。

此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请呼图壁县、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园区管委会及经信部门严格执行。

 

 

昌吉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