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二十二批)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15/2017-000005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经信委 | 发文日期: | 2017-05-09 |
| 文 号: | 昌州经信〔2017〕8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二十二批)的通知 | ||
各县(市)商经委,昌吉国家高新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委根据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二十二批)的通知》(新经信科装[2017]159号)要求,开展2017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二十二批)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园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组织辖区企业上报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申请报告提纲、评价材料及申请认定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
三、请各县市、园区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进行审核,一式三份,于2017年6月5日前报州经信委科技与装备科。
四、企业申报条件及要求,请依据当前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艳芳 马合沙提
电 话:0994-2353785
邮 箱: 614716502@qq.com
附件:1.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昌吉回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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