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自治区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30/2016-000009 | 信息分类: | 机关事务 |
发布机构: | 经信委 | 发文日期: | 2016-03-24 |
文 号: | 昌州经信〔2016〕2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自治区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各县市经信委,财政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自治区经信委和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自治区工业节能项目的通知》(新经信环资〔2016〕1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相关企业尽快申报。
申报企业要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申报材料,4月15日前完成。我们将请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全部材料修订完成后统一上报自治区。
附件:1、2016年自治区工业节能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2016年自治区工业节能项目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3、2016年自治区工业节能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4、2016年自治区工业节能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提纲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议书编制大纲(参考)
联系人:昌吉州经信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计新科 联系电话:18997561089
昌吉州财政局经建科
李永进 联系电话:18999553682
自治州经信委 自治州财政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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