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昌吉州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0 21:24:34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3年,昌吉州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3544号)要求,参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调整公开栏目,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政务信息公开成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州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现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昌吉州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一是做好昌吉州人民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2023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领域信息共计76其中政策解读10篇,部门文件17篇,养老服务栏目18社会救助领域8件、执行法规条例更新2篇,行政执法信息更新18篇,其他对外管理服务更新3篇。二是严格落实国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五类行政管理信息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坚持双公示信息动态管理机制,2023年我局公布行政许可信息36条,行政处罚信息0条,实现州域内信息共享。加强规范化建设。对其他政府管理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按目录、按要求公开制度,如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等。办理12件人大建议和10件政协提案,建议意见通过相应平台及时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落实,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分类审核、规范转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及时规范发布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

按照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州民政局版块的内容迁移、更新及补充。结合本部门实际,合理规划栏目设置,包括概况信息”“政策解读”“部门文件”“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行政许可”“对外办事结果公示等基础信息公开栏目;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优化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做好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相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整改;同时,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2023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还有待细化,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仍有待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有针对性的释疑解惑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将持续加强组织保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了解上级的部署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公开与公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内容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更新频率、拓展信息公开广度,确保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从抓解读覆盖面延伸至内容质量,推进政策的进一步传播、落地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有针对性的对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疑惑予以回应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州民政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截至20231231日,州民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