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昌吉州不断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扎实落实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高质量发展。
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学习贯彻《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自治州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促进养老服务政策有效衔接。形成了政策支持、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人才培育等一整套制度,基本确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强化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大对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近两年,投入上级、州本级资金2415万元,改造提升县级公办养老机构7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设施5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6个。今年,重点抓好自治区十八件民生实事项目,涉及昌吉州设施设备配置、新建、改建3个项目,积极争取资金852万元。阜康市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3个日间照料中心改建项目如期开工,预计10月底前完工。目前全州已建有22家养老机构、10家乡镇级农村幸福大院、138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家社区助餐点。
依托助老服务项目,为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1-6月共发放高龄津贴1400余万元,惠及全州高龄老年人3.1万人。投入专项资金325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昌吉市、阜康市58个社区助老“金色晚霞”工程;依托昌吉州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智慧养老”居家上门服务试点项目,引导专业组织为近2500余名城乡特困、低保对象、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断满足城乡老年人基本养老、普惠养老服务需求,稳步提升晚年生活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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