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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牵手社工服务中心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3-08 12:47:5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8/2021-00000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3-08
文  号: 昌州民函字〔2021〕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昌吉州牵手社工服务中心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批复

关于昌吉州牵手社工服务中心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批复


昌吉州牵手社工服务中心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昌吉州牵手社工服务中心法人登记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符合登记条件。202134经我局行政会议研究同意昌吉州牵手社工服务中心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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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