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慧程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注销的批复
索 引 号: | CJZ028/2019-00006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05 |
文 号: | 昌州民字〔2019〕5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昌吉州慧程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注销的批复 |
关于昌吉州慧程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注销的批复
昌吉州慧程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昌吉州慧程职业培训学校注销登记申请书》收悉。经审查,注销资料齐全,申报程序合法。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1号)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2019年6月4日经我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昌吉州慧程职业培训学校注销。
昌吉州慧程职业培训学校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取消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资格一并解除,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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