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民政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各执法科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由于故意或者过失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局办公室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
(2)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应遵循有错必究,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局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生的行政执法错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4)各科室要对本科室发生的行政执法错案,要在发生后的5日内,填写《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登记表》,报局办公室,并在发现错案后的15日内向局办公室报送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结果。同时,由局上报州政府法制办。
(5)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情况将列入年末考评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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