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自治区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新民函〔2024〕8号)和《关于印发<昌吉州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昌州民字〔2022〕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5年自治州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
二、抽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三、抽查主体
州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四、抽查对象
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查5家养老机构。
11月13日昌吉市荣福老年公寓、昌吉市福瑞祥老年公寓、昌吉市福缘老年公寓;11月14日昌吉市董景护养院、昌吉州宝石花医院。
五、抽查组成员
州民政局分管领导1名,州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各1名。
六、抽查内容
按照州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昌吉州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昌州民字〔2022〕6号)中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和一般检查事项清单的内容进行抽查。
七、工作要求
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自治区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对外公示抽查结果。全程通过自治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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