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民政局关于公布社会组织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关部署,州民政局将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治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举报事项
(一)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单位、有关组织和个人,发现昌吉州行业协会商会存在以下问题,均可投诉举报: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社会团体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进行投诉举报:
1.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
2.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
3.另行制定章程的;
4.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5.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
6.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
7.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8.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9.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
10.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
11.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
12.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
13.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
14.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
15.财务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管理的;
16.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
17.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
18.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
19.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
20.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
(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1.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3.通过新疆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搜索查询(网址: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serviceHallController.do?goHallMain)。
三、举报要求
为便于对社会组织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的具体名称、违规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且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社会组织违规行为或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可通过信函、邮箱或电话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民政部门受理举报方式如下:
(一)信函举报: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209室)。
(二)电话举报:
1.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0994-2342442、2356685;
2.玛纳斯县民政局:0994-6661550;
3.呼图壁县民政局:0994-4581008;
4.昌吉市民政局:0994-2515047;
5.阜康市民政局:0994-3222108;
6.吉木萨尔县民政局:0994-6915202;
7.奇台县民政局:0994-7223326;
8.木垒县民政局:0994-4820198。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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