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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发布日期: 2023-03-22 10:15:49 来源:昌吉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2023年2月16日至3月18日,昌吉州民政局向社会发文公告,就《昌吉州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征求了相关意见,征求到4条意见4条未采纳。未采纳的单位及原因:一是州教育局建议将:“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取消教育局,调整为妇联、民政局。未采纳理由:根据教育部等十三个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未取消教育局,将责任单位调整为教育局、妇联、民政局。二是工信局建议将:“优化城乡社区便民服务功能”责任单位中的工信局删除。未采纳理由:其中的电商服务站(点)属工信业务范围,故未采纳。三是发改委建议将:“优化城乡社区便民服务功能”责任单位中的发改委删除。未采纳理由:“优化城乡社区便民服务功能”在项目等方面涉及发改委业务。四是州网信办建议;“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责任单位中增加州通管办、电信昌吉分公司、移动昌吉分公司、联通昌吉分公司。未采纳理由:涉及以上单位的业务,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