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批复
索 引 号: | CJZ028/2019-000100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20 |
文 号: | 昌州民函字〔2019〕3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昌吉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批复 |
关于昌吉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批复
昌吉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昌吉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法人登记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请资料齐全,申报程序合法,符合登记条件。2019年11月20日经我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昌吉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19年11月20日
上一篇: 昌吉州民政局公告(...
下一篇: 关于2024年居家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