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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10-16 13:20:38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政策解读

 

 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

 哪些人能获得临时救助?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两大类。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当然,不同地方情况各异,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相关政策

 无论是低保对象还是特困人员,只要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条件,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能不能先救助后审批?

 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要注重提高救助时效性,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要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具体申请审批程序,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什么是特困供养?

 特困供养的全称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其前身是农村“五保”制度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

 特困人员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我国现阶段最困难、最脆弱的人群,国家对其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养尽养”。

 特困人员能获得哪些供养待遇?

 对特困人员的保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这些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现金。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

 3.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4.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街道)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丧葬费用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

 此外,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特困人员有以上需求的,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要注意的是,特困人员不能同时领取低保。

 https://xxgk.mca.gov.cn:8445/gdnps/mobile/content.jsp?id=1662004999979997350

https://xxgk.mca.gov.cn:8445/gdnps/mobile/content.jsp?id=166200499997999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