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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认定所需材料及流程
发布日期: 2019-07-17 22:09: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临时救助认定所需材料:

1.户口簿2.户主身份证3.相关单位、部门诊断的医疗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临时救助认定办事流程说明

1.申请:申请人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民政局。

3.审批:市民政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