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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上调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2万人受益
发布日期: 2019-06-29 18:45:5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昌吉州城乡低保标准从今年71日起上调,其他救助政策提高标准从201911日起补发执行,惠及近2万困难群众。

一是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全州7个县市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2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6元,增长6.5%

二是提高孤儿养育基本生活标准。集中、分散收养孤儿平均养育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6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800元,分别增长22%33%

三是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州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集中不低于660//月、分散不低于470//月,统一提高到不低于80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