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8/2018-000075 | 信息分类: | 社会福利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22 |
文 号: | 昌州民字〔2018〕16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开展昌吉州民政福利机构设施体系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民政局:
近年来,中央、区、州不断加大对民政福利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县市民政福利机构建设的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各类福利彩票公益金、援疆资金逐年增加。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发改委《关于开展新疆民政福利机构设施体系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新民发〔2018〕10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任务
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昌吉州民政福利机构设施体系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抓好前期调研、计划编制、计划执行等重点环节,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基础工作台帐。各县市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双集中”、困境儿童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等民政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双集中”、困境儿童保护、民政精神卫生机构规划布局、项目建设现状及效益发挥情况,重点突出在建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建成项目的投运情况,建立本地的民政福利机构设施体系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基础工作台帐。
(二)梳理资金使用情况。各县市要认真梳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各地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民政部彩票公益金、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援疆资金等国家补助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包括各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情况、决算情况及审计情况等。建立资金使用流程明细,为下一步民政福利机构建立资金投向提供依据。
(三)完善民政项目规划。结合各地“十三五”规划、实际需求、三类福利机构建设总体原则、未来三年预计资金总量,研究当地民政福利机构建设布局、规模、建设标准、实施安排及对策,形成科学、务实、管用的福利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2018-2020年养老、儿童、精神卫生三类福利设施建设整体布局和项目储备库,为自治区安排资金提供依据。
(四)做好项目基础工作。各县市在项目工作方面要主动作为,抓实抓好项目基础;要充分认识民政福利机构建设对于民生保障的特殊重要作用,在民政福利项目规划、可研、立项批复等前期工作中要争取发改部门的大力支持,将符合条件、进入三年行动计划的项目纳入发改系统项目库,为计划的编制、执行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政福利机构设施体系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涉及内容多,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全面、细致、精准做好规划内容的汇总、分析、报送工作。
(二)做好工作衔接。各县市要抽调熟悉民政福利机构建设、管理的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做好工作衔接,配合开展工作调研,夯实项目基础工作,在建立台帐、梳理资金基础上,合理、精准的制定当地民政福利机构设施体系建设三年(2018-2020年)计划。
(三)做好督查准备。自治区民政厅将联合发改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编制行动计划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要做好本地的民政福利机构设施体系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基础工作台帐、资金使用流程明细、三类福利设施建设三年整体布局和项目储备库工作,并于10月27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盖章)上报州民政局。
联系人:唐海运
电 话:0994-2342227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