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各县市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
昌吉市440元/人/月,木垒县400元/人/月,
奇台县420元/人/月,玛纳斯县420元/人/月,
阜康市420元/人/月,呼图壁县420元/人/月,
吉木萨尔县420元/人/月。
昌吉州民政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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