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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前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9 12:18:5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8/2018-00000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2-09
文  号: 昌州民字〔2018〕1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做好节前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确保我州困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关于做好节前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全力做好节前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的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1828

关于做好节前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扶救助工作,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确保我州困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帮困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强化扶贫帮困意识,及时了解掌握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广大群众中,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的争取民心、凝聚人心,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帮扶救助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等困难家庭或个人。

三、帮扶救助措施

根据县市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严格按照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开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帮扶救助

(一)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资金。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各县市民政局要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州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昌吉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自治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等政策,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及时足额将各项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体能欢乐过节。

(二)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对城乡居民突遭各类急难以及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及时启动应急救助程序,发挥“救急难”的作用,帮助他们稳定情绪,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确保困难群众在节日期间得到及时救助。

(三)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州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全额资助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保。做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确保医疗救助结算在节日期间不脱节。

(四)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县市民政局要精心安排,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在节前走访慰问活动中积极了解困难群众基本需求,努力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困难群体心坎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窝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和谐氛围。切实把节前访贫问苦和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县市对辖区内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节前走访慰问要达到全覆盖。

(五)大力宣传民政惠民策。各县市民政要利用走访慰问活动,借助“访惠聚”工作对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力量,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疾苦,并大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重点对城乡居民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等进行了集中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更好的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认识。开展春节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是州党、人民政府的重要安排部署,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时效性强。各县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救助对象。

(二)科学组织实施。各县市民政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慰问、不重不漏”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订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三)严格管理监督。县市民政局要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严格对象标准,规范发放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大对走访慰问活动的监督,督促务实节俭地组织好各项慰问活动,坚决防止挤占挪用、克扣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违纪行为。

(四)认真总结。各县市在做好节前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13日前报州局低保科。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18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