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大救助服务体系。根据《自治州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健全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求助有门、扶持有章、帮助有效”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二是实现有意愿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孤儿集中收养工作。各县市、乡镇(街道)对辖区五保供养对象和孤儿进行了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精准造册。对供(收)养机构进行提升改造,州县市累计筹措1490万元用于消防设施的改造,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在供(收)养机构内设立医务室,配备医护人员。目前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已实现全部集中供养工作。
三是大力实施兜底保障。立足“精准扶贫、保障基本”,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家庭,按低保规程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目前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已完成兜底保障任务,低保救助标准提高到5040元/人/年。
四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修订完善了《自治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将23类重特大疾病纳入救助范围,民政对象参保参合率达100%。救助范围从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患者等,实现了医疗救助覆盖面的提升。全面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体“看病难” “看病慢”“救助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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