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佐合热·玉苏普代表: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11号《关于加快建设少数民族殡仪馆等殡葬服务设施,规范少数民族公墓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现状
全州七县(市)现有殡仪馆12个,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的经营性公墓10家;城镇公益性墓地12处、农村公益性墓地218处。殡仪馆:殡仪馆12个,从县市来看,昌吉市3个,阜康市2个,玛纳斯县1个,呼图壁县1个,吉木萨尔县2个,奇台县1个,木垒县2个;从服务对象看,汉族殡仪馆8个(玛纳斯县殡仪馆、呼图壁县殡仪馆、昌吉市北郊殡仪馆、昌吉市西郊殡仪馆、阜康市殡仪馆、吉木萨尔县殡仪馆、奇台县喇嘛湖梁殡仪馆、木垒县西戈壁殡仪馆);民族殡仪馆4个(昌吉市二六工殡仪馆、阜康市第二殡仪馆、吉木萨尔县第二殡仪馆、木垒县第一殡仪馆)。全州殡仪馆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共设有吊唁厅(守灵间)63间、火化机17台、殡仪车29辆、冷藏柜345个、冰棺123个,殡仪馆年均遗体处置服务数量5300具,从近年来日常及疫情期间运行看,基本满足我州城镇群众治丧需求。
从价格趋势看,经联合发改、市监等部门调研了解,各县市殡仪馆的基本服务、选择性服务、殡葬用品价格总体执行自治区发改委 民政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新价非字〔1999〕22号文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明码标价。主要区别在于经营性公墓的公墓费用,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定价,均受到合理监管,如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墓地价格区间在0.03万元至2.54万元之间,0.5万元、0.8万元、1.2万、1.9万元6个不同价位。昌吉市在0.21万元至8.8万元之间,十个价位,整体满足不同群体对于不同价位墓地多元化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指导各县市根据本地区民族殡仪服务需求,通过调研论证、选址规划,合理设定墓地及殡葬服务价格,2025年底前逐步完善民族殡仪馆建设。
一是昌吉市计划对二六工民族殡仪馆进行另选址改扩建,按照稳妥审慎原则,根据当地年遗体处理量和殡葬服务需求合理确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加当地财政配套,原址建筑物保留为公墓安葬服务办公用房。
二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新价非字〔1999〕2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未来出台的文件要求,做好公墓收费监管、收费公示、收入资金管理支出等。
三是我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加快补齐殡仪馆(含民族殡仪馆)等设施及相关服务短板,推动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绿色文明等基本殡葬服务网络。”对玛纳斯县、奇台县民族殡仪馆空白点县市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民政工作的支持!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联 系 人:张蕾 电话:0994-234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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