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乡村振兴局实际,现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向大家做以介绍。
一、《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的意义及作用
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深刻阐述,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落实,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制定了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于2021年4月29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三农”工作的重心迎来了历史性的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未来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方向。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的目标任务,2020年,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而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作为一个有着30年时间跨度的国家战略,长期的制度保证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而之前有关乡村振兴的规划和文件期限都比较短,但法律是长期有效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能够将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等转化为法律规范,能够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同时,有利于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更好地保障乡村振兴顺利推进。
二、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农兴农,着力推动《促进法》落实落地落细
我们坚持把《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作为汇聚共识、推动工作的破题利器,将其贯通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领域各环节,认真对照《促进法》10章74条款要求,狠抓条款落实,细化实化具体举措,确保各项要求全面落地。
(一)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法第八章第59条“关于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等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落实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结合2022年昌吉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物价指数变化因素、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实事求是确定2023年自治州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坚持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未贫先防、突贫速扶、常态清零,落实月摸排、季排查、年动态调整监测机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面向全州所有农户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农户基本信息、收入情况、“三保障”和安全饮水问题等,精准识别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地制宜采取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方式,制定发展产业、稳岗就业、综合保障兜底等精准帮扶措施,做到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未贫先防、突贫速扶、常态清零,确保我州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二)全面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产业兴旺。“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法第二章“产业发展”规定,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农牧民大幅增收核心目标,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抓手、以培育农业全产业链为载体、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全疆优质农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加快建设农业强州,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把昌吉州打造成为全疆农业农村现代化引领示范区。完成春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任务,保障棉花、蔬菜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州牲畜饲养量力争达到750万头只,家禽出栏保持到1200万羽以上,肉蛋奶等产品保持有效供应。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2:1以上。全州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
(三)强化人才培养提升,推进人才振兴。“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法第三章“人才支撑”规定,着力在引才、育才、留才上下功夫,不断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组织实施“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和“千名大学生赴基层”储才专项行动;深化“产业集群+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发展路径,打造乡村产业聚才载体;优化乡村人才服务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能人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创业,促使人才、资金、产业向农村一线集结;深入推进电商“个十百千”计划,建成一批电商示范乡镇、示范村,培育农村电商示范企业;落实《昌吉州乡镇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办法》,探索将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与在岗工作情况挂钩机制;持续开展“千名农业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带动建立“万名农技能手”队伍,专家服务团充分发挥农业专家“传帮带”作用,培养各类农业从业人员不少于5万人次;实施高素质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庭州兴农”培育工程,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培育2000人次。
(四)全面推进乡风文明,推进文化振兴。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在“富口袋”的同时,如何“富脑袋”、丰内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法第四章“文化繁荣”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自觉投身乡村振兴;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农村、进农户;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实践交流基地、“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典型宣传推介,讲好昌吉乡村振兴故事;开展村级“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指导各地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加大文明新风宣传力度,引导农民树立现代文明的生活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振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法第五章“生态保护”规定,围绕让乡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统筹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大力实施以“三清三改两提升”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加强乡村风貌管控,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等问题,推进村庄亮化绿化美化。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支持采取社会化服务的管护模式,引导村民参与村庄公共环境整治,保持村庄院落干净整洁。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回头看”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厕所革命进度,科学选择户厕模式。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好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35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和4.5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开展好“我的家乡我建设”群众性活动,不断增强乡村建设农民主体意识,提升村庄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六)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组织振兴。“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心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法第六章“组织建设”规定,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基层治理,实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扎实开展440名村党组织书记和2528名村干部培训,持续开展30名少数民族村干部国通语提升和2302名农牧民国通语普及推广工作,办好“中心课堂”和农牧民夜校“辅助课堂”。通过建立上派下挂制度,实施“头雁领航”专项行动、农村本土人才“引雁归巢”行动等措施,建强州县乡农村党建工作队伍、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力量、到村工作大学生“四支乡村党建工作队伍”。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高质量推进昌吉市六工镇、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二十里店村、奇台县吉布库镇涨坝村、昌吉市六工镇十三户村自治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推进清单制规范运行,拓宽积分制运用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完成70个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示范村创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治理数字化培训,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
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州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在农业现代化发展方面,农产品供给由数量向质量转型不明显,现有特色农产品市场开拓不够,优质农产品占比不高。新型经营主体成长慢、创新能力较差,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在乡村人才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大量年轻人外出就业,留守人员老龄化严重,文化水平低,同时,冬城夏村造成农村空心化的问题在全州非常普遍,给农村社会有效治理带来挑战。在乡村建设方面,历史欠账较多,尤其是往村覆盖、往户延伸的基础设施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依然较大。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全面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始终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上一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
下一篇: 农业农村部关于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