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一是监测环节实现及时发现、应纳尽纳。扎实落实《昌吉州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完成第一季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二是帮扶环节实现精准施策、应扶尽扶。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组织县市更新完善“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三是退出环节实现实事求是、稳定风险消除。按照“一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监测范围)、“两达标”(饮水安全达标、就业达标)、“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的标准,统筹考虑产业项目失败、残疾、自然灾害、突发实践等因素带来的影响消除,综合研判标注风险消除。四是收入环节实现稳定增收、缩小差距。五是全面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六是持续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
(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面。一是实施“一县一乡”整乡推进,先后2次安排专门力量赴7个县(市)对“一县一乡”整乡推进工作进行实地指导,通过座谈访谈、实地查看,对各县(市)申报的“一县一乡”项目逐一进行了审核。二是全面启动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技术导则、标准、规范培训。三是年初指导县市编制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并报自治区审核。
(三)乡村治理方面。指导县市完成“一镇三村”(阜康市九运街镇、九运街镇六运村、城关镇山坡中心村,呼图壁县五工台镇幸福村)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建设方案。督促县市按程序开展积分认定公示和一季度积分兑换活动。
(四)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一是每周对全州衔接资金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调度通报。二是指导县市加快2023年已完工项目资产移交工作。三是组织各县市以及15个行业部门聚焦2023年度以来政策兜底帮扶、就业帮扶、农业经营和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等5个方面工作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四是指导县市对2022年以来衔接资金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应招未招、虚假招标、违规招标”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市前期手续办理缓慢。
(二)个别县市项目前期论证把关不严。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实抓细防返贫各项措施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上下联动全要素研判、行业部门数据全领域共享、各类帮扶措施全覆盖落实、返贫致贫风险全方位消除”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闭环管理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二是配合人社部门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精准摸排脱贫人口务工状况和就业意愿等信息,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稳住就业规模,力争比去年有所增加。三是配合金融部门落实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围绕春耕备耕组织实施好帮扶产业项目,做到应贷尽贷。四是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落实。对缺乏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会同民政部门用好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五是落实好“县市领导联乡包村、乡镇领导联村包户”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对口援疆、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等各类帮扶力量作用,凝聚合力、精准帮扶。
(二)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一是实施“一县一乡”整乡推进,对已到位资金项目,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二是全面打响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加强督促指导力度,广泛发动群众,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三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首厕过关制,在严把质量的前提下,力争6月底前完成新改建任务的50%。四是做好示范村建设工作,结合自治区审核反馈意见,于4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建设方案的修改完善,同时,力争6月底前完成示范村规划编制。五是持续规范积分制工作程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分制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农户常态化参与积分制比例。
(三)紧盯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每周对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调度,指导县市加快办理进度。二是对2023年实施项目资产移交情况进行调度通报,督促县市加快确权移交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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