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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居环境整治 蓄力美丽宜居村庄创建
发布日期: 2023-07-23 11:11:52 来源:昌吉州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推进农业强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饱含了党和国家对农村工作的价值追寻与目标界定。昌吉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2〕11号)要求,全面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既立足“治标”,更着眼于“治本”,坚持循序渐进,综合施策,全面实施乡村建设,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致力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

一、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基础设施建设不仅直接展示乡村风貌,更深刻关乎农民生活品质。一是科学谋划和争取项目支持结合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镇)建设要求,依据《自治区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南(试行)》《自治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南(试行)》,统筹乡村建设“183”行动任务牵头单位,印发了《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按照《昌吉州“十四五”期间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标准(试行)》,审核完成全州60个村“一乡一村”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年内全州统筹各类项目资金28.04亿元投入农村道路、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所有项目按照建设要求正有序推进。二是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自治州“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规划》,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户厕建设和维护管理规范》(DB65/T4613-2022),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尊重群众意愿,推行“4+N”卫生户厕模式,打造自治区级农村改厕现场教学示范点1个、县级农村改厕示范点7个、改厕示范户153户。先后开展厕所摸排、“回头看”和“再排查”工作,摸排户厕15.79万户18.64万座。截至2022年底,整改完成销号问题户厕18559座,累计完成新改建卫生厕所9.26万座,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1.1%。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谋划布局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进重点流域、重点乡镇、示范村污水设施建设,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截至目前,全州共实施17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粪污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有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已达到175个,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行政村占39.5%,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2.7%。

二、改善村容村貌方面。

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乡村最朴素的向往和追求。近年来,针对农村一些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昌吉州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村容村貌稳步提升。一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打响村庄清洁行动“四季战役”。针对州域内8条国省干道、5处景区沿线、7个县市城乡结合部开展“三线”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州共完成重点区域点位整治209个,整治农村老旧房屋12485户。二是全州行政村村内主要道路及农户院内庭外实施绿化,绿化率达到30%,完成村庄绿化美化达标村440个,造林9952亩,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的行政村实现全覆盖。三是深入推进垃圾专项治理,推广“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在77个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垃圾分类、减量积分兑换”经验做法在全疆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9%,无害化处理率达82%。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是弥补乡村治理短板、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村规民约、网格化、积分制等多种治理方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人居环境整治合力。一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社会化运维管护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优势,目前全州共90个村庄引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运维管护服务机制,440个行政村全部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二是印发《自治州关于在乡村治理中大力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通知》,在全州66个乡镇选取70个示范村,全面推广运用用积分制清单制,截至目前,积分制清单制已经在全州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推广运用。三是全州70个乡镇440个行政村1561个自然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的行政村数量435个,城乡一体化治理率达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