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乡村振兴 »  乡村振兴工作进展
机制驱动 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久战
发布日期: 2023-05-17 11:06:08 来源:昌吉州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昌吉州推动村庄面貌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强化清洁的长效,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促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一是顶层设计促落实。建立州党委农办总牵头,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机制,聚焦“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标任务,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难点、堵点、盲点、热点等问题,及时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号脉开方”,督促以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为重点的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每年定期对各县市、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排名。

二是法制保障强引领。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昌吉实践”,着力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颁布实施《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试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人居环境绿化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昌吉州“十四五”期间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标准(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性法规和措施,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是发动群众增动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众多,不能搞单兵作战,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引导广大农民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担当村庄清洁行动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热线、投诉信箱,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督。设置村庄清洁日,每周定期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农牧民群众投工投劳筹资的长效机制,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建立农村公共服务合作社或乡镇级物业服务公司,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社会化运维管护服务,探索垃圾清运责任、费用共担机制,有效缓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短缺和长效运维难的问题。

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以来,全州累计投工投劳10万余人次,出动各类机械近1万余台次,清理生活垃圾近6万余吨,清理牲畜粪污1万余吨,整治残垣断壁773处、私搭乱建408处、破旧附属设施437个、危房危棚869个,乱堆乱放553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