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11-1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自治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南(试行) |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加强任务统筹,强化部门联动,推动责任落实。依据国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行管理指引(试行)》和《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适用本指南。
第三条 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梳理、突出重点。全面细致梳理乡村建设行动12项重点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项目为重点,优先考虑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建设任务。
坚持近细远粗、分步建设。强化规划引领,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合理安排时序,分年度、分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任务实施。
坚持程序规范、务实管用。发挥区地县联动、部门协作作用,统筹各行业部门资源力量,按相关程序逐级审核把关,实现任务清单编制与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中期建设任务的有效衔接,确保任务清单务实管用、切实可行。
第四条 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各方责任,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高质量编制任务清单。
第五条 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编制公布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应将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农村道路、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12项重点任务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应明确任务名称、主管部门、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资金来源等基本要素。
第六条 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与乡村建设项目库相辅相成,任务清单为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提供基础,任务清单的科学编制是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的保障。
第七条 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编制,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充分征求本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第八条 自治区统筹规划确定今后1至3年乡村建设任务(以下简称“中期建设任务”),明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原则上应于每年年底前编制发布下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
乡村建设12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原则和年度建设任务,将任务清单化,细化到县(市、区),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第九条 地(州、市)结合自治区确定的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及本地实际,编制本地(州、市)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同时,对县(市、区)上报的任务清单进行指导审核,并向自治区报备。
第十条 县(市、区)结合自治区、地(州、市)编制的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及本县实际,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科学制定本县(市、区)的任务清单,建设任务细化到村到户,具体到项目,并制定乡村建设台账。
县(市、区)应将年度任务清单与乡村建设项目库有效对接,对照中期建设任务,谋划未来3年重点建设项目,渐次推进成熟项目储备入库,滚动实施建设。
第十一条 县(市、区)要科学安排乡村建设时序,依据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定期对乡村建设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
乡村建设台账应包括任务名称、主要内容、责任部门、进展情况等。
第十二条 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年度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充分征求本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确定,原则上每年年底前完成。
第十三条 自治区将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编制管理实施情况作为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督查检查、实绩考核和乡村建设评价范围。
第十四条 本指南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自治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汇总表(样表)
2.地(州、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汇总表(样表)
3.县(市、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汇总表(样表)
4.自治区乡村建设台账(样表)
附件1
自治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汇总表(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专项任务 | 任务名称 | 自治区主管部门 |
建设地点 | 建设目标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预算总投资(万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
地(州、市) | 县(市、区) | ||||||||||
合计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及电话:
备注:1.“专项任务”为《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12项重点任务。2.“任务名称”为具体实施的乡村建设任务名称。3.“建设目标”应对年度建设任务进行量化。4.“预算总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对已到位资金据实填写,并明确建设地点、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对预计到位资金、正在积极争取的资金,按预计情况进行填写。5、“资金来源”按各行业单位资金来源渠道据实填写。
附件2
地(州、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汇总表(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专项任务 | 任务名称 | 地(州、市)主管部门 |
建设地点(县、市、区) | 建设目标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预算总投资(万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合计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及电话:
备注:1.“专项任务”为《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12项重点任务。2.“任务名称”为具体实施的乡村建设任务名称。3.“建设目标”应对年度建设任务进行量化。4.“预算总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对已到位资金据实填写,并明确建设地点、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对预计到位资金、正在积极争取的资金,按预计情况进行填写。5、“资金来源”按各行业单位资金来源渠道据实填写。
附件3
县(市、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汇总表(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专项任务 | 任务名称 | 县(市、区)主管部门 | 具体建设地点 | 建设目标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预算总投资(万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合计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及电话:
备注:1.“专项任务”为《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12项重点任务。2.“任务名称”为具体实施的乡村建设任务名称。3.“建设目标”应对年度建设任务进行量化。4.“具体建设地点”应细化到乡镇、村。5.“预算总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对已到位资金据实填写,并明确建设地点、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对预计到位资金、正在积极争取的资金,按预计情况进行填写。6、“资金来源”按各行业单位资金来源渠道据实填写。
附件4
自治区乡村建设台账(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专项任务 | 任务名称 | 责任部门 | 建设目标 | 主要内容 | 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任务进展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等) | 备注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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