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昌吉州试点先行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整体满意程度显著提升
发布日期: 2022-12-01 14:11: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试点先行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整体满意程度显著提升

自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以来,昌吉州在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推进“乌-昌-石”区域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强化“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全面加快全州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进度,优化调整“乌-昌-石”区域昌吉州四县(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任务,力争实现“乌-昌-石”区域昌吉州四县(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用能环境,切实改善农牧民取暖条件、提升生活质量。

高位推动、精准实施。自治区、州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昌吉州自开展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以来就专门成立了以州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各司其职的“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周调度制度,从高位推动清洁取暖改造。同时州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实地摸排调研并根据农牧民实际改造意愿多方面考虑,积极组织科学编制了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及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十四五”期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使全州改造任务有规划可依,让具体实施有方案可循,以科学精准的方式方法全面开展改造。

试点先行、资金保障。为顺利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在昌吉市佃坝镇土梁村和三工镇二工村分别选取23户农户做“煤改电”、20户农户做“煤改气”的设备选型运行试点,经过近一个采暖季的运行,设施设备均运行良好,获得了农户好评,也准确掌握了不同清洁取暖模式、不同设施设备的实际运行成本及参数。通过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昌吉州成功获得9亿元(每年3亿元,连续补贴3年)的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同时积极组织各县(市)将农村清洁取暖项目申报乡村振兴资金、地方债券、一般债、企业自筹、自治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形成2022年度全州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表,确保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资金有保障。目前全州清洁取暖改造各类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14.47亿元。经过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配套、《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印发以及昌吉州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财政专项补贴资金29925万元的预拨付和各类型项目资金的到位,2022年度全州清洁取暖改造资金得到强力保障。

严格监管、实地指导。自昌吉州清洁取暖改造开工以来,州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实行周调度制度,每周精确掌握各县市的实际进展情况,前后对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多次赴各县(市)对2021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农户的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2022年度各县(市)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现场进行服务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疏通堵点难点,同时对工程质量严格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保证改造任务高质量快速推进。对改造完成的联合各成员单位现场入户核验根据是否具备使用条件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的坚决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改造农牧民在冬季采暖有保障。

截至目前,全州清洁取暖改造已完成共计57116户。农牧民对“去煤化”清洁取暖改造整体满意程度显著提升,接受程度显著提高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使村庄内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对提高村民身心健康、改善生活质量、改变农牧民生活方式有着直接影响,对构建绿色、节能、环保、优美的新家园更是起到着重大作用。而昌吉州也通过逐年“去煤化”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将对“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重要力量,努力更好的守护好我们的绿水蓝天,创造更加清新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