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州发改委落实〈昌吉州贯彻自治区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9 21:10:5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5/2022-00025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2-08-29
文  号: 昌州发改综合〔2022〕1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州发改委落实〈昌吉州贯彻自治区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新政办发〔20229号),自治州对照制定了《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委机关细化形成了《州发改委落实〈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现将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州发改委落实〈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解〉工作措施》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8日



附件

州发改委落实《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工作措施

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州发改委对照《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内容,结合部门职能分工,制定以下落实措施。

第二条、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进一步延长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用电实行阶段性财政补贴。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落实措施:稳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水价、气价方面,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和助企纾困需求,在一定时间内稳定保持现有价格水平。电价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电力价格相关政策;对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2022年继续执行原目录电价水平不变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电价优惠政策对直接报装接电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基本电费至2025年底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鼓励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向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责任领导:范新(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责任科室: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

十一、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持续畅通清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抓好问题线索核查督办,对中小企业投诉无分歧欠款做到应清尽清,清偿确有困难的要明确还款计划,存在分歧的账款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决不允许政府新增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落实措施: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对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不予审批,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

责任领导:王冬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强(党组成员、副主任)、郑喆文(党组成员、副主任)、范新(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责任科室: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管理科、工业交通科、能源发展科、社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农业发展科、环资监管科、粮食产业科

十四、强化为企服务。开展各级领导干部“防疫情、稳增长、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加大联系走访企业力度,主动关心和服务中小微企业,送政策上门,积极进行政策辅导、解释政策流程、推动政策直达,及时解答和处理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建立自治区企业法人及个人涉疫诉求盯办、跟办、督办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用好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和自治区“互联网+督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信访等平台,对反映的涉疫困难诉求及时推送办理。

落实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建立投资项目建设定期调度制度,组织各县市(园区)动态报送本地区投资项目推进最新情况和存在问题,采取现场指导、视频会议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保障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做好政策辅导解释工作。对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昌吉日报等外宣平台向社会各界公布。用好州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群众诉求反馈渠道,对反映涉及本部门的诉求及时答疑解惑,更大力度促进政策直达。

责任领导:王冬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强(党组成员、副主任)、郑喆文(党组成员、副主任)、范新(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责任科室: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管理科、工业交通科、能源发展科、社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农业发展科、环资监管科、粮食产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