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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发改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3:11:01 来源: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3年昌吉州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昌吉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3号;邮编:831100;电话:0994-2524371;传真:0994-252435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州发改委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及时高效地向公众公开各类信息。2023年共计公开信息156条,其中:根据《中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县级领导 四级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昌州发改党组〔2023〕37号)、中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昌州发改党组〔2023〕38号)文件内容,更新委领导职责分工信息8条,已更新发改委科室信息2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概况信息28条,规划信息7条,政策解读10条,部门文件12条,价格监测20条,基础设施项目32条,涉企收费1条,项目审批5条,重大建设项目3条,优化营商环境12条,执行法规条例22条信用昌吉信息16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已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领导,提高信息公开思想意识。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我委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2.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3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编辑程序,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方法和相关制度。及时维护我委门户网站模块,更新政务信息等各项任务,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定期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在公开栏进行通报,督促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要求,详细说明了各科室、下属单位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程序和具体操作过程、步骤。提高了政府信息报送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确保行政执法、办事程序公开透明。

3.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我委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一事一议”、“三审三校”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配套保障制度。在公开发布信息中,我委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前设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概况信息”“规划信息”“政策解读”“部门文件”“行政执法”“价格监测”“基础设施项目”“涉企收费”“项目审批”“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执行法规条例”“行政许可”“对外办事结果公示”等16个版块,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保证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最新资讯、充分了解政策现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

采取“全面巡、重点查、落地改”方式,由专人负责定期对我委政府门户网站开展读网巡查,纠改并举,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消除。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加强对拟公开信息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及时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6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6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6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深度有待加大的问题,与社会公众的需要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202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我委干部对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在政务公开规范到位;二是加大我委各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将现有公开事项做深做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和机制保障,根据新实施的《条例》和《规定》,及时加大推进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工作制度的力度,以制度促公开、促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