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木垒瑞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木发改粮罚〔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07-25 13:10:42 来源:昌吉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木垒瑞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雀仁乡托尔阿尕什村17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8MA786EWG2P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余中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木发改粮罚〔2025〕2号
处罚机关木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违法事实2025年7月10日,昌吉州夏粮收购检查组在对木垒瑞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点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6日累计收购小麦980吨,收购过程当中常规质量指标检验只对色泽气味、容重、水分进行了检测,杂质和不完善粒没有进行检测。收购的980吨小麦在收购期间未对主要食安指标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项目进行检验。上述行为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25日
公示期限一年
当前状态公示